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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屠留白。

当然,看到这里的人,应该也都知道我的名字。

不过你们肯定不知道,写下前面长达九十几万字日记的时候,我其实已经九十一岁了。

往前的种种,不过是我这个暮暮垂老之人临终前回光返照时,终于记起一些我前半生的东西,写下的胡言乱语。

我与公输忌,当然没有找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,隐居山林。

甚至,我们都没有去往昆仑,而是半途就下了车。

不远处是绝美的神山。

而在我说出‘试一试’后,便着急把我从列车上带下去的公输忌。

他背靠着分明已经目之所及的巍峨神山,对我说出了我这辈子听过最残忍的话语。

他说:

“小白,对不起.......”

“我们不能再这么错下去了。”

“其实,是我杀了你的二叔。”

听起来很好笑。

对不对

可公输忌接下来真的对我说出了事情的经过。

他说,纸人替死的纸法,我会,我二叔也会。

当年,公输仇将二叔割喉,将二叔放在了棺材里,连夜运送回望城......

但,二叔却没有死。

二叔在棺材里呼救,而他,害怕父亲因此而受到惩罚,彻底钉死了棺材。

这才是他万般愧疚的由来。

重逢时他手上带着的念珠,以及面对我时滔天的悔意都来源于此。

是我想差了。

公输忌再怎么说,也是公输家的孩子。

名家之后,从小到大不可能没有见过血腥。

我原先以为他愧疚,他确实是愧疚,但愧疚的不是自己为帮凶,而是......自己是真凶。

而他的父亲,公输仇,之所以在我威胁对方要回二叔骸骨时,会没有采取任何的行动,也是如我所想,想要以新的血,覆盖旧的血。

这才更对,也比原先我想的‘杀一个人,来掩盖做另一个人帮凶的愧疚’要更合理。

以牙还牙,以血还血。

如果只是帮凶,赎罪则要更加简单一些,而不是想着‘掩盖’还有‘习惯血腥’。

而公输忌在我面前的万般愧疚,则还有一个更加可笑的理由。

那就是,他可能,还真的对我有了几分真心。

太可笑了。

太可笑了。

光是想想,就要让我呕血三升,失忆许久的程度.......

哦对,失忆。

我现在会失忆。

或者说,我压根就没有停止过失忆。

我并非不想告诉你们那天之后的结局......

只是,我自己也忘了。

我真的不记得我听完公输忌的话后做了什么,我只恍惚记得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,时间大概已经过了几天,几十天,或者几年

不太确定。

我能确定的事情只有一件,那就是,木连理的另一端,吊着一节已经化为白骨的手臂。

公输忌的手臂。

我们还是成功分开了。

我不记得我有没有将公输忌这个仇人杀掉。

我甚至不记得我又为何能够活这么久。

我躺在摇椅上,一直想,一直想,可一直回想不起我这些年到底做了什么。

一直到有一种顽皮的孩子误闯进了我的院门,那群七八岁大的小孩子们叽叽喳喳的围绕着我,叫我‘老奶奶’,并把我从失神的状态吵醒,我才猛然回神,回想起——

好长,距离那个吻,那场对话,居然已经过去了七十年。

整整七十年。

我突然的动作似乎吓到了这群孩子。

胆子小些的哇哇哭着退出院门,只有一个稍稍大一些,十二三岁上下,古灵精怪一些的孩子,大着胆子凑近看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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